Saturday, April 30, 2011

My dearest Allie: I'll be seeing you. From Noah

1 comments


你或许不记得谁爱过你。但是爱你的人知道。。他为谁而守候。

无聊的日子里看一部简淡的小说,是有点无聊的。不仅无法立时感受到语言所带来的快感,却还要使劲地使精神集中去细细感受作品的意境。
然而阅读过程中总有一部分的感受是无法表达的。
  这样薄薄的一本《The Notebook》,书名简洁,字数不多,语言也极之简淡,甚少修饰。三个钟头的时间看完但所带来的思绪情感却非三个天能穷尽。合上书的一刻,只觉得经历了人世间所能有的一种最美好的诗歌。
  
  故事的主角只有两位。而故事的长度是一生。
  最初不经意的在暑假里一次偶然,诺亚与艾丽便倾尽所有。夏日的情感浓烈却短暂,更无法填补地位的鸿沟。相别数十年年,以为时光淡忘一切。诺亚打工、参加战争,艾丽读大学也与他人订下婚约。这时两人却在不该的时刻再次相见。大自然是诗意与奇迹,不断地复苏两人心底的那份最美好的情感。暴风雨之夜使得一切冲破爆发,让艾丽放弃了声名赫赫的未婚夫,而选择诺亚这个最诗意的男子在一起。
  诺亚说,“我们的感情是世间少有的。它太美了,不能够随意丢弃。”
  惠特曼的诗歌随处可见,以一种最质朴动人心弦的方式表现出最纯净的情感。所有的语言词句都是为了传达爱和美。我呢。。从来没有对诗歌所具有的影响有如此直接的体会。仅仅一小段爱情的诗歌都能让人在心里涤荡着萦绕不去的情怀。对呀。。诗歌不是写出来供人分析的;它是为了启迪而不是推理,是为了触动而不是判断。
  
  他们的故事并不止于此。
一开始就是一个老人的自述,随后关于诺亚与艾丽故事的叙述,再之后,又重新回归到了这个老人的自述上来。老人自认普通,但他说曾经用全部心灵,深深地爱过一个人。仅此一点,他一生也已足够。而那个他爱的人,现在却不认识他了。他和她住在同所疗养院,他每日陪伴于她左右,散步、念诗、为她讲述他们年轻时的故事。她患了阿尔兹海默氏症。她常在这一刻记起他就是她生命里最宝贵的那个人,却在下一刻把他当作陌生人。他偶尔也会灰心沮丧。但他有那么多回忆,满满的,一生,可以天天回味,她却什么都没有。他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只是在老年之时却面对着昔日爱侣不认得自己的情形。

其实他就是诺亚,她就是艾丽。

他在一个夜晚拖着瘫痪的身躯进入她的房间,她被轻轻唤醒。幸运的是,她此刻记得他。故事终止了。随着两老在床上握着彼此的手安然逝世。死前的吻别也是他们此刻今世最为难得恒久的吻。
  
  作者在书中描写情感之余,费劲心力描写了诗歌、自然、亲情、生命等等许多东西。他也许更想告诉读者,人的一生应该追求的是什么,应该寻找的是什么,什么东西朴实无华却无比高尚,什么东西触动心灵而让人美好。就像诺亚一字一句的向艾莉说:“What do you want actually?”

  人之所以相爱是因为想使自己更美好,想使对方更美好。人的灵因爱而完满,互相成全。也许过于理想,可是爱的完美与恒久,却是世人们最希冀的一件事。不是吗?

I know you feel lost right now but dont worry. " Nothing is ever lost or can be lost.The body sluggish,aged cold,the embers left from earlier flames shall duly flame again.." - Wilter Whitman.

Sunday, April 3, 2011

语言。言语

1 comments


最近很多朋友在面子书分享非英语系国家英语程度排名的新闻短片。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测试那些国家英语程度的排行榜。在44个非英语系国家里,排名前八的都是来自欧洲的国家;而马来西亚紧追其后排名第九。亚洲第一英语最好的非英语系国家。咦?新加坡呢?澳洲呢?对不起,那些都是英语系国家 ^^

曾经马来西亚是英国殖民地区的背景驱使下,早前的马来西亚人很习惯说英语了。但是回归如今,现在的年轻后辈的英语程度实在不能与殖民时代的老前辈们相提并论了。最算是大学生的英文程度也未必比得上当年长辈们的英文流利顺畅。

以前中学的时候,一直很佩服隔壁家的老太太。因为是裁缝师所以时常接触不同的顾客和街坊。一些印度同胞都习惯和老太太说英文。当时站在篱笆旁边的我,顿时很佩服老太太。除了高超的裁缝技术,还有和蔼的待人之道,当然还很钦佩他精通华国英三语言。这里说的是精通,而不是所谓的通晓程度而已。。比起现在的年轻一代,说的英语都参杂着“rojak式”的大马式方言或菜市场语言。老太太生前还喜欢阅读英文小说和英文电台。(她老人家年前去世了)。
听着她那口流利标准的英语,而且还带着老英式的腔调令我十分羡慕,觉得自己不可能做到。现在要听到那种英文发音也很难了。。。
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到现在的大学时期,上了无数的英语课和会话课程,却总是觉得与理想中的程度仍然有距离。课堂上学的英文好像是为了在考试中学好就好,而不是在生活中说好写好听好。

如今在大学,用英语交谈已经是非常普通的事。现在我的另一项语言任务是学习法语。。以一个初级法文语言学习者的角度来看,似乎又从回到了小学时候“牙牙学习”英语的那一刻。。。。那种感觉,似乎陌生却又很熟悉。
不过我依然觉得自己的英语还有很多进步的空间。(包括法文 ^0^ 要到法国留学,距离还很远,法文要加油~!)

学无止尽,现在的我,不但想继续精进我的华文造诣和英语腔调,也在想着为法文的路铺上一条路~^^

语言,是文化的言语。。。。。语言,是文学的灵魂。语言,是赋予我思维生命力的来源,传达我感性内文的桥梁。

Friday, April 1, 2011

给2010年辩论圈老瓜们的一封情书。。

0 comments


毕业,就像一个大句号,从此告别了纯真的青春,年少轻狂的岁月,充满幻想的时代。来大学前,想象大学生活是白色的。因为象牙塔是白色的,整个生活就好像它折射的光,纯净而自由。
大一的时候,觉得生活是橙色的。太多新生活扑面而来,新鲜而灿烂,热情而紧张。橙色的记忆里,有第一次见到教授的激动,第一次加入辩论圈当小瓜的兴奋,第一次大学考试的紧张。。。
大二的时候,生活是绿色的,青春拔节生长,梦想也一点点接近现实。跟老外对话时,给自己打了个满意的分数;开始熟悉校园里任何一处美食;开始为了辩论圈而大伙儿一起努力,留下处处属于你们自己中瓜的辩论足迹。。
大三的时候,生活变成蓝色。我们冷静下来,明白自己离未来究竟有多远,并要为此做出选择:出国,考研,还是工作。 这时候的生活,像有一层薄薄的灰色。在各种选择里彷徨,每个人都忙忙碌碌,匆匆开始就要匆匆告别老瓜的大学生活。
但那灰色里,却有记忆闪闪发亮。那些彩色的岁月,凝成水晶。它们是你们的资本,也是我们现在这些小瓜的依靠。
今天 有人告诉我,你们要毕业了。
我抓起书包,四处追着逃躲的回忆,记忆模糊中,我悠然记得昨天瞬间的美好。
宿舍开始凌乱,变卖的书籍夹着我的大学,还有那藏在心中强忍的离思。
我们碰过的杯,你们玩过的残卷的纸牌,都沾上了我们的指印。
就在今天告别昔日的张狂。
理华以往都通过理夜送别老瓜,所有理华狂人都在欢声中开始,笑语里结束。临别前的祝福我们总有千言万语,却又总是无从说起。平素唯美的舞台,伴着优雅的音乐,晚会缓缓浮上银幕。爱在离别时,且行且珍惜。
岁月的车轮即将驶出校园,我们相逢陌生时,却分手熟悉后。辩论圈的小瓜和中瓜们将祈祷上苍给你们辩论圈可爱老瓜们永远最好的运气、最好的祝福。校园的林荫路仍留着你们青春的脚印;辩论活动的文档里,还有你们洒下的汗水。校园角落都珍藏着你们的身影,弥漫着你们曾经拼搏打比赛的味道。
曾经,注定我们这里相遇;今朝,又注定这里分别。不要太多泪水无奈。相识 是天意,相知是人意,相加后是友谊,有情便有意,命中注定今夜无眠,今生相识无悔!
再见了,2010/2011辩论圈的老瓜学长学姐们。辩论圈爱你们。